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网上受理须知
一、认证范围
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受理范围包括:河北省医学类、师范类等省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。
下列情况不在学历认证受理范围之内:
1.外省发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;
2.河北省各市教育局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;
3.未经河北省教育厅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;
4.各类专业证书、学业证书和培训证书;
5.有涂改的学历证书。
二、认证所需材料
2003年(含)以后毕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所需材料:
1.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照片;
2.身份证正、反面原件电子照片。
2002年(含)以前毕业和查无注册信息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所需材料:
1.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照片;
2.身份证正、反面原件电子照片;
3.入学当年的招生录取底册(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),表上要有省市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公章(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,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);
4.学籍表(在个人档案中查找,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写明经办人、联系电话);
5.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(在个人档案中查找,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写明经办人、联系电话)。
以上所有材料照片要求每张大小在800KB-2MB,照片扫描(拍照)全、扫描正,毕业证书有封皮的去掉封皮后扫描(拍照)证书芯。
三、其它事项
1.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,需到毕业院校补办《毕业证明书》后,按照申请所需材料再进行提交申请。
2.认证报告以邮寄的方式送达(邮寄费到付)。
3.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供其它补充证明材料,我中心将告知申请人。
4.自收到认证材料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证结果,并将结果寄出。